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守则

为进一步加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学队伍的建设,特制定本守则,作为共同考核的依据。

一、遵守党纪国法,遵守社会公德,不谋私利,不搞特殊化,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保卫部门。

二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努力做好本职工作,上班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在上班期间办私事。

三、识大体、顾大局、讲团结、讲协作,树立全校一盘棋思想,搞好与各单位之间的协作,相互支持,相互帮助,齐心协力搞好各项工作。

四、爱护设备,不乱丢乱放,严禁野蛮操作与违规操作;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,办事认真负责、保证质量、讲究效率、按时完成任务。

五、服从组织领导,接受群众监督,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。

六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刻苦钻研本职业务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。

七、注意个人仪态、仪表,自觉维护工作区卫生与秩序。

八、一切公用物品(包括低值易耗品、软件及资料)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私自挪用和外借。

九、各房间钥匙由指定工作人员保管,不能随意转借他人。未经主管领导批准,钥匙不能随意复制。

十、工作人员须做好日常安全与交接班工作,离开时确保门窗、水电关闭。